《丹麦电影《儿子》》上映于2015 年,是一部美国制片出品,由玄英 杰米·肯尼迪 詹姆斯·麦斯登 郑俊镐 等主演的爱情片 ,对白语言为英语。
《丹麦电影《儿子》》剧情简介:莫滕把车停在监狱外的碎石路上,发动机熄火后,整个世界突然安静得只剩下风声。他盯着后视镜里自己灰白的头发,发现这几天它们像被霜打过的芦苇一样,一夜之间全白了。副驾驶座上的塑料袋里装着一件厚毛衣——蓝色,尼尔斯喜欢的颜色——和半瓶雷司令。狱警说探视时间只有四十分钟,不能带酒。他把酒瓶留在座位底下,推开车门,冬天的风立刻像刀子一样割着他的脸。
通往探视室的走廊很长,脚下的亚麻油地毡被无数双鞋磨得发亮,墙上的油漆剥落成淡黄色的龟裂纹。莫滕的步子很慢,他想起十七年前在产科病房,护士把裹在白色襁褓里的尼尔斯放进他怀里。那个小东西轻得让他害怕,眼睛闭着,眉头却微微皱着,像在思考什么严肃的问题。后来妻子琳恩说,你抱他的样子,像在抱一颗炸弹。
探视室比想象中更冷。四张塑料椅子固定在灰色的地面上,中间隔着一张不锈钢桌子。莫滕选了靠窗的位置坐下,透过那块被雾气蒙住的玻璃,能看见广场上光秃秃的椴树,树枝上挂着一只被风吹歪的乌鸦巢。墙上的挂钟走得极慢,秒针每跳一下,空气就凝滞一分。
门开了。尼尔斯穿着墨绿色的囚服走进来,头发剃得很短,露出后颈上一道淡粉色的疤痕——那是他七岁时从树上摔下来留下的。他没有看莫滕,径直坐到对面,椅子腿在水泥地上刮出刺耳的声响。他比莫滕记忆中的样子更瘦了,颧骨像两座小小的山脊从皮肤下突出来,眼下是青黑色的阴影,只有那双眼睛还是湛蓝的,蓝得像哥本哈根港口冬天最深的水面——那种蓝不适合一个十六岁的男孩,莫滕想,那里面装了太多不该属于这个年纪的东西。
“你妈妈让我带毛衣来。”莫滕把塑料袋放在桌上,推过去。
尼尔斯没接,塑料袋的把手被风吹着轻轻晃动。他盯着莫滕的手指,说:“你烟戒了?”
莫滕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空空的衬衫口袋:“戒了三个月了。”
“又是因为她。”尼尔斯的声音很平,像在陈述一个与己无关的事实。他知道,妈妈琳恩去年秋天查出了肺气肿,莫滕戒烟是为了她。莫滕想反驳说“也为我自己”,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知道尼尔斯的潜台词——你可以为她戒烟,却不能为我做任何事。
沉默像海水一样涌进来,淹没了所有的声音。莫滕听见自己的心跳,听见走廊尽头警卫的脚步声,听见暖气片里咕嘟咕嘟的水声。他想起那个深夜,警察敲开他们位于阿迈厄岛的房子,说尼尔斯和三个同伴把一个十六岁的索马里男孩打断了鼻梁和两根肋骨,现在那个男孩还躺在哈维德夫医院的ICU里。警察举起嫌犯的照片,尼尔斯站在最边上,嘴角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笑——不是得意,是一种疲倦的、讽刺的弧度,就像他七岁那年从树上摔下来后,医生给他缝针时,他脸上也是那种表情。
“他醒了吗?”尼尔斯突然问。
莫滕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指的是那个索马里男孩。他摇摇头:“还在昏迷。”
尼尔斯低下头,手指在桌面上无意义地划着圈。他的指甲被咬得很短,边缘参差不齐。莫滕想起小时候,尼尔斯害怕的时候就会咬指甲,琳恩总是把他的手从嘴边拉开,说“别咬了,手指会疼”。现在没有人能拉开他的手了。
“你知道他为什么来丹麦吗?”莫滕突然说,声音低得像在自言自语,“他父亲在摩加迪沙被恐怖分子杀了,他母亲带着他和三个妹妹,坐着橡皮艇从利比亚横渡地中海。他们在海上漂了七天,救起他们的人说,他母亲在船上为了保护孩子,三天没喝一口水。”
尼尔斯抬起眼睛,那双湛蓝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波动,但不是同情,而是一种复杂的、近似于愤怒的东西。他张了张嘴,又闭上,最后只是轻轻地说:“所以你是在告诉我,我是坏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莫滕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在往下坠,坠得很深,深到他自己都触碰不到。他想起尼尔斯六岁那年,他们坐在恩厄尔海滩的沙丘上看落日,尼尔斯指着海面上那道金色的光柱说:“爸爸,如果能沿着那条路一直走,是不是就能走到天上去?”那时的尼尔斯眼里装满了光,不是现在这种碎玻璃似的蓝。
“你是。”尼尔斯的声音突然变得很轻,轻得像一声叹息,“你一直都是。你不坏,你只是——从来不在。”
莫滕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他想说他来过,他一直在。他每天清晨五点起来去码头卸货,傍晚回家的时候身上带着鱼腥味和柴油味,周末他带尼尔斯去森林里采蘑菇,教他辨认毒蝇伞和牛肝菌。但他知道那些记忆和尼尔斯的记忆不是同一份。尼尔斯记得的是他错过的那场校园音乐剧,是他迟迟没有去开的那次家长会,是他把啤酒瓶摔在厨房地板上后,躲在浴室里抱住头的那个夜晚。
墙上的挂钟响了,探视还有十分钟。莫滕站起来,走到尼尔斯身边。尼尔斯没有动,他弯下腰,把额头轻轻贴在尼尔斯的头发上。那股气味熟悉又陌生——肥皂、铁锈和一种少年身体特有的苦涩气味。尼尔斯僵住了,像一只突然被手罩住的小鸟,不知道该反抗还是该接受。
“我每天晚上都会来醒你,”莫滕的声音在发抖,像森林里最后一片被风吹动的树叶,“就算你听不到,我也会来。”
尼尔斯没有回答。但莫滕感到他的肩膀轻轻地向自己这边倾斜了一毫米,就像一根被风吹弯的芦苇,微微地,不为任何人看见地,弯向了一个曾经缺席的方向。
门再次打开时,莫滕走出去。走廊尽头的窗外,灰蒙蒙的天上开始飘雪,雪花细得像盐粒,落在玻璃上立刻融成水珠。他想着那瓶留在座位下的雷司令,想着尼尔斯出生那天,他买了一箱同样的酒分给产房外的工友。那天的雪比今天更大,整个哥本哈根都裹在白色里,而他把尼尔斯裹在羽绒服里走出医院,对着漫天飞舞的雪花说:“小子,欢迎来到这个冷得要命的世界。”
现在他才明白,最冷的不是世界,是那些本该温暖却始终冰凉的距离。他走到停车场,打开车门,发现那半瓶雷司令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谁喝完了,空瓶子躺在副驾驶座上,瓶口还残留着一圈干涸的酒渍。他把它捡起来,对着光看了看,然后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
发动引擎的时候,他看见探视室的窗口有一个影子。那个影子很小,很瘦,像一只站在枝头的寒鸦,看着他的车缓缓驶出大门,在雪地上留下两道渐渐模糊的车辙。莫滕没有回头,但他知道自己会记住这个下午,记住那瓶被喝空的酒,记住尼尔斯肩膀上那一毫米的倾斜——那是十七年来,儿子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向他靠近。莫滕把车停在监狱外的碎石路上,发动机熄火后,整个世界突然安静得只剩下风声。他盯着后视镜里自己灰白的头发,发现这几天它们像被霜打过的芦苇一样,一夜之间全白了。副驾驶座上的塑料袋里装着一件厚毛衣——蓝色,尼尔斯喜欢的颜色——和半瓶雷司令。狱警说探视时间只有四十分钟,不能带酒。他把酒瓶留在座位底下,推开车门,冬天的风立刻像刀子一样割着他的脸。
通往探视室的走廊很长,脚下的亚麻油地毡被无数双鞋磨得发亮,